美FTC終結"競業禁止條款" 商業團體紛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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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近日通過決議,宣布將禁止雇主在簽訂合約時加入「競業禁止條款」,預計將讓將近5分之1勞工受惠,並進一步促使企業創新。不過這也讓不少資方相當不滿,認為這反而會加劇企業經營壓力,紛紛提出訴訟指控FTC逾越權限。

勞工律師 Rogge Dunn:「勞工們嗨翻了,因為這會讓他們更有市場。」

支持勞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以3比2表決通過,宣布將禁止競業禁止條款,讓企業不能再限制員工離職出路。

華爾街日報記者:「FTC估計美國有將近20%勞工都受到競業禁止條款限制,不分行業和職位,從企業高層到可能不太會觸及到營業祕密的低薪勞工都有。」

NewsNation主播:「該禁令也會讓既有的競業禁止條款失效,FTC主席表示『競業禁止限制了薪資成長、抑制了創新發想、剝奪了美國經濟的發展力』,預計在新規定上路後,每年將新增超過8500家新創公司。」

FTC預估,在新條款8月開始生效之後,將有多達3000萬勞工受惠,帶動年薪平均增長524美元,相當於1.7萬台幣。此外雖然年薪超過15萬美元的管理階層現有競業禁止條款不受影響,但雇主也不能要求簽訂新的競業協議。

而即便FTC指出,企業依舊可以透過保密協定防止營業機密外洩,但商業團體早就氣得跳腳,紛紛提出訴訟指控政府越權。

美國商會執行副總裁 Neil Bradley:「美國國會從來沒有說過競業條款是違法的,他們也從未要求FTC制定規則管制競業禁止條款。如果國會想要監管,那是他們的事情,但這個社會不可以只因為3個人不喜歡,就認定這項業界慣例違法。」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主席 Lina Khan(2023.01.06):「國會的確給了FTC權力去遏止不公平競爭,他們給了我們很多方法去做,包含提起訴訟和頒布規則——頒布全市場通用的規定。我們確信法律的內容和架構,明確賦予了我們這個權力。」

華爾街日報指出,早在2008年就實施競業禁止禁令的奧勒岡州,當時員工薪資就上漲了2%到3%,後來頒布同樣禁令的夏威夷,薪資漲幅更高達4%。如今擴大到全國層面,如果成功跨越訴訟門檻,預料將對勞工權益帶來巨大幫助。(記者龐向宜、林佳瑩/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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