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A+
A-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3
2.減資緣由:依公司法第167條之1規定辦理,買回庫藏股應於三年內轉讓於員工,屆期
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新台幣50,000元
4.消除股份:5,000股
5.減資比率:0.02256%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21,57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113/12/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