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A+
A-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劉文禎
獨立董事:沈慧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劉文禎:
(1)君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獨立董事沈慧誠:
(1)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亞帝歐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映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