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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現場
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嘉里大榮
發言人:阮慧雯
發言人職稱:財務暨行政總處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33226888
符合條款:第21款
字級:
A+
A-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職稱姓名 董事 大佶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沈宗桂 董事 大佶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唐紹明 董事 大佶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江國基 董事 大佶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阮慧雯 董事 大佶國際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逸顥 董事 新竹貨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家堯 職稱姓名 獨立董事 謝繼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或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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