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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李傳德/本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2)董事:友通資訊(股)公司代表人:曾文興
(3)董事:友通資訊(股)公司代表人:田芝穎
(4)董事:李員吉/和大工業(股)公司財務部經理
(5)董事:黃智銘/新豐貿易(股)公司總經理
(6)獨立董事:劉助/頂峰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長
(7)獨立董事:賴永城/東碩資訊(股)公司獨立董事
(8)獨立董事:陳清港/普萊德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9)獨立董事:陳淑芬/永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章程規定之營業項目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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