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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
新潤
發言人:蔣秀婷
發言人職稱:業務部副總
發言人電話:25450899
符合條款:第17款
字級:
A+
A-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國泰萬怡酒店(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六號二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3年度決算表冊查核報告  3:民國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募集113年度發行第一次及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  5: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報告(新增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新增案)  3: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新增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  1:無
10.召集事由、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5/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權之相關事宜如下: 本公司訂於民國114年03月21日起至民國114年03月31日下午5時前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受理提案處所:新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9號8樓) 郵寄者請於114年03月31日下午5時前寄達, 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受理期間於民國114年03月21日起至民國114年03月31日。 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114年03月31日下午5時前提出 並敘明提名股東股東戶名、戶號、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及連絡方式 及被提名人之姓名、學歷及經歷,以供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請於114年03月31日下午5時前寄達, 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名處所:新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09號8樓) (三)經董事會審查股東提案及股東提名後,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 或提名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及董事候選人名單,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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