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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普生
發言人:林孟德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3)5779221
符合條款:第9款
字級:
A+
A-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以不超過一千萬股為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總金額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當時市場狀況辦理。
6.發行價格: 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及當時市場狀況 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供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6,0824.3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以支應擴展佈局CellBio血液循環腫瘤 細胞檢測系統。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 增資相關作業,並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細節及未盡事宜。
(2)本次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 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 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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