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磐亞
發言人:王皆誼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2395-3863
符合條款:第20款
字級:
A+
A-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辦公室(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神農街50號2F)
2.事實發生日:113/4/25~113/4/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承租面積:253.69坪
(2).租金單價:每坪月租金單價為700元(未稅)
(3).認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約:10,154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交易對象之原因:地點符合需求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
(2).租期:113/04/01~118/03/31
(3).租金:每月租金177仟元(未稅)
(4).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據市場行情,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營業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規定,授權董事長在一定額度內先行決行,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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