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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新臺幣15,025,389元
股票股利新臺幣21,857,17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28-1條規定,該公司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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