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7/1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兆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25%,採權益法之投資之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0,07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保證票據
(2)價值(仟元):130,00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22
5.計息方式:
年利率3.5%。
6.還款之:
(1)條件:
利息係按季繳息,到期一次還本。
(2)日期:
依合約約定償還所借款項之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8.5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推舉獨立董事張婉婷代表本公司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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