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A+
A-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林榮錦、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偉宸投資有限公司、蔡佩珍及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商調字第18號
4.事實發生日:114/06/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訴請解任林榮錦於本公司之董事職務。
6.處理過程:接獲調解程序通知。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委請律師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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