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6/16
2.發生緣由: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新選任董事
董事
(1)翁靜玉
(2)富捷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代表人:劉興宗
(3)翁祖模
(4)玟琳資本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白介人
(5)李淑惠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6~117/06/15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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