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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4/06/16
2.公司名稱:醫影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認股股款繳納催繳期間
自114年5月15日至114年6月15日下午3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自114年6月15日下午3時30分
停止繳納並喪失其權利。
(2)股東及員工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預計於114年6月27日
劃撥至該股東及員工指定之集保帳戶。
(3)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
(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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