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6/13
2.公司名稱:泰銘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4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第74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11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辦理
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現金減資比率28.2805096%,每股退還現金2.82805096元,
減資總金額為新台幣473,185,34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00,000,000元。
本次現金減資辦理股份註銷,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
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17.194904股,總計註銷股份47,318,534股。
(3)本案待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
減資換股計畫等相關事宜。
(4)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述現金減資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14日止以書面方
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