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元山
(2)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元旗
(3)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俊宏
(4)董事:胡亦侃
(5)獨立董事:潘榮春
(6)獨立董事:向志中
(7)獨立董事:張敏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元山
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越南邁(艸科)有限公司董事長
緯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2)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元旗
(牛牛牛)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凱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正奇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衡平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誠大財務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漢誠財務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漢友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亨朗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上海鄉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泰安綠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大昱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東亞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商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東海大學董事
振興醫療財團法人董事
(3)董事: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俊宏
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越南邁(艸科)有限公司總經理
(4)董事:胡亦侃
汎球生物藥劑研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竑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華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北光極能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崇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新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寶泰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獨立董事:潘榮春
財團法人臺北市禮賢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
(6)獨立董事:向志中
中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7)獨立董事:張敏玉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光友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監事
張敏玉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1)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趙元山/董事
(2)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俊宏/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惠州惠立勤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南塘路1號(1號廠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係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