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鄭石治董事
(2)陳新煥董事
(3)張榮銘獨立董事
(4)薛榮生獨立董事
(5)洪聖濠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鄭石治董事
勁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上海華懋環保節能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
宏懋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神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2)陳新煥董事
信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崧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張榮銘董事
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羅傑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安普華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
(4)薛榮生獨立董事
敏瑞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5)洪聖濠獨立董事
治信法律事務所律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同第十四屆董事任期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投票表決同意通過,贊成之股東表決權數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2.86%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鄭石治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上海華懋環保節能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
(2)宏懋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上海華懋環保節能設備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港德路489號3號廠房
(2)宏懋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區小昆山鎮彭豐路608號1幢4層B-19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上海華懋環保節能設備有限公司:生產各類空氣淨化設備、空氣處理設備、
塑膠加工周邊設備、節能設備等及其零配件,銷售公司自產產品,
並提供相關技術諮詢和售後服務
(2)宏懋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國際貿易、轉口貿易,區內企業間的貿易及
區內貿易代理;通過國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與非區內企業從事貿易業務;
區內商業性簡單加工;區內商務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