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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莊永順
董事羅麗芬
董事賀士郡
獨立董事郭土木
獨立董事許英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對有以投資為專業之法人董事及其指派之自然人代表,在無損於本公司利益前提下,
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莊永順:醫揚科技(股)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醫寶智人(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羅麗芬:盈安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羅麗芬控股(股)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麗瑞嘉生技(股)公司董事長、瑞群生技(股)公司董事、
台灣瑞慶合股份有限公司
賀士郡:晟德大藥廠(股)公司獨立董事、羅麗芬控股(股)公司董事、
長聖國際生技(股)公司董事、瑞群生技(股)公司董事
郭土木: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許英傑:羅麗芬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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