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專業MOSFET(金氧半導體場效電晶體)設計廠力士,早在2022年時於美國對華碩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如今經過長達三年多的拉鋸,終於等來最終判決。今(12)日力士公告,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最終裁定華碩涉及惡意專利侵權,須一次性賠償1050萬美元(約新台幣約3.12億元)作為權利金,並須加計判決前利息與後續法定利息。
力士指出,公司於2022年發現華碩銷售於美國的筆記型電腦產品中,使用侵害其美國專利的零組件,涉及專利號為US7,629,634(簡稱634專利)及US7,812,409(簡稱409專利)。力士當時曾寄發律師函給華碩,但未獲回應,因此決定在美國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根據判決內容,華碩共計有七項MOSFET產品料件涉及專利侵權。陪審團於2025年2月13日裁定力士勝訴,認定華碩行為屬於惡意侵權,應賠償1050萬美元。力士於2月14日收到陪審團裁決文件。
最終判決則於美國時間2025年6月10日由德州東區聯邦法院法官簽署,並於6月11日發布,力士在台灣時間6月12日取得判決文本。法院認定,力士擁有409專利的全部權利,華碩則侵害了634專利第1至第3項及409專利第1項的權利要求。法院同時確認409專利第1項權利要求未被判為無效。
儘管陪審團認定華碩為惡意侵權,但法院認為無需加重賠償。法院裁定,華碩所需支付的賠償金,應自侵權行為發生日起至判決書生效日止,加計依5年期美國國庫券利率計算的判決前利息,並以季複利方式計息。判決生效後,華碩還需支付法定利率的判後利息,直至款項繳清為止。
根據美國聯邦民事訴訟規則,力士作為本案勝訴方,有權申請訴訟費用。力士表示,預計將可獲得1050萬美元賠償金、相關利息以及後續法院裁定的訴訟費用,公司將持續透過法律途徑,提出相關費用清單與佐證文件,以維護自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