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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本國銀行損失吸收能力與國際接軌,金管會26日宣布修正有關銀行市場風險、交易對手信用評價調整(CVA)及證券化暴險的資本計提規範。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法規修正後全體銀行平均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下降幅度分別為0.04、0.04及0.05個百分點,槓桿比率無變動,個別銀行有三家會掉0.6個百分點,考量法規修正幅度較大且涉及複雜運算,延至2025年7月1日起實施。
他說,金管會去年12月7日修正發布計算方法說明,包括信用風險標準法、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法)、產出下限、作業風險及槓桿比率」等,原定明年1月1日起實施,但國際上沒有強制執行時程,延後半年,國際上現僅日、加、韓修正。
市場風險部分,增訂「新標準法」的資本計提規範,並將現行標準法修正名稱為「簡易標準法」,新標準法會提高加權風險性資產計算的風險敏感性;簡易標準法會加重資本要求。
有三類銀行須用新標準法,包括:前一年底個體資產總額達2.5兆元以上;過去三年底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名目本金平均餘額達100億美元以上;銀行或其母公司經指定為全球系統性重要銀行(G-SIBs)或國內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
另CVA、證券化等修正,放寬批次信用保證案件信用風險權數計算規定,有38家銀行加權風險性資產會增1,500億左右,證券化修正使整體銀行風險性資產下降1,000億元,修正前後全體銀行平均普通股權益比率、第一類資本比率及資本適足率僅微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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