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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地方超徵紅包是史上第三大包。財政部國庫署12日表示,今年至11月,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累計實收數為新台幣3,960億元,已提前達成全年預算,粗估可發給地方的超徵紅包384億元,僅次去年和前年,是歷年第三高水準。
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會依每年通知分配金額,依12個月平均發給地方,若當年稅收執行良好,超過預算數,財政部會在隔年1月撥付第13次紅包,也就是俗稱的超徵紅包。
國庫署表示,至11月,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累計實收數3,960億元,達成率108%,超過全年預算數296億元,地方一定會收到第13次紅包,但實際金額必須等明年1月15日預算整理期結算過後才能確定。
財政部目前估算可分配給地方的超徵紅包約384億元,僅次2022年的729億元和2023年的564億元,寫下歷年第三高。
由於今年稅收稅徵金額可望上看5,100億元、「坐二望一」,但地方超徵紅包比去年「小包」,財政部說明,主要是今年稅收超預算目標,有很大一部分來自證交稅的挹注,但證交稅並不在統籌分配款財源計算範圍。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稅源包括所得稅及貨物稅各10%、營業稅總收入減除提撥統一發票獎金後40%,及縣市的土地增值稅20%。統計近十年來,地方政府僅2020年未領到超徵紅包。
針對營業稅的部分,財政部12日也公告「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自明年1月1日起調整,買賣業等銷售貨物業別起徵點自每月銷售額8萬元調高為10萬元;裝潢業等銷售勞務業別起徵點則自每月銷售額4萬元調高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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