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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點晚間新聞
「醫預法」明年上路! 醫療糾紛提告前「強制調解」
重大醫療事故 7天內醫院須主動通報。圖/台視新聞
▲重大醫療事故 7天內醫院須主動通報。圖/台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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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預計明年元旦上路,衛福部公布施行細則及八項子法草案,未來醫療爭議事件發生後,將有醫病關懷機制,須先透過調解,調解不成才能提告。醫界方面樂見其成,認為「醫預法」重調解,才能避免醫病雙輸。過去發生醫療糾紛事件,導致醫師不敢開大刀,如果還因此出現醫療人力斷層,對病患不是好事。但醫改會則分析,醫病間本來就存在資訊落差,現行規定僅能看見「醫醫相護」,不見得能改善醫病關係。

重大醫療事故 7天內醫院須主動通報

有些人打玻尿酸,想讓鼻子更立體,最後卻導致眼睛失明;還有民眾開髖關節,但卻手術失敗。不只醫美、骨科醫療糾紛多,過去婦產科更流行一句話叫做「錢少、事多、離監近」,讓很多剛從醫學系畢業的學生,出來根本不敢當婦產科醫師。

就怕醫病關係惡化,醫療人力出現斷層,「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預法」,預計將在明年元旦上路,未來只要有醫療爭議,都必須先調解,調解不成,才能提告。

馬偕醫院婦產科醫師黃閔照指出,病人在提告過程當中,或者醫生為了避免上法庭,就給錢和解,做到最後覺得心灰意冷,「在上法院之前,應該先做調解,不要讓法院的過程,造成病人跟醫療單位兩方面的受傷」。

未來只要發生手術部位不對、輸錯血、給錯藥等重大醫療事故,醫院端就必須在7天內主動通報,民眾也可以自主通報;接著進到各地衛生局設置的調解會,如果調解不成,才會走到訴訟。

提升醫病關係 醫改會:先改善資訊落差

對此,醫界樂見其成,但醫改會則點出,醫病之間本來就存在資訊落差,如果關懷小組,拿出原文資料,又強調告也告不贏,等於是讓病患家屬被洗臉,還是可能提起訴訟。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得到醫療端回應,說要告就去告,如果要使用專業諮詢的話,還需額外負擔6千元,「這樣的費用,其實對於病家會具有一定的負擔」。

醫改會建議,至少要在資訊上,給予平等對話空間,否則新法上路後,恐怕還是無法改變現狀,「盲訟」案件不會減少,也很難改善醫病關係。

※本文授權自台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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