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貓公司、慣老闆、公司治理評鑑排名後35%者,明年起董事薪酬全都露,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1日宣布,將修法擴大上市櫃公司年報應揭露個別董事酬金的三條件,預估將增加253家公司要揭露個別董事酬勞。
這次證期局新增三條件,一是公司治理評鑑排名倒數第二階,即排名66%~80%的公司,最後一階即81%到100%已揭露,這部分會增190家左右;第二是公司稅後淨利年增逾10%但非主管職員工卻未加薪,估計有47家;第三是公司稅後損益年減10%且逾新台幣500萬元者,同時每位董事還加薪達10%且逾10萬元,則有16家可能符合,總計有253家上市櫃公司,若修正法規在今年底發布,最快2024年股東會前就要揭露在今年年報上。
高晶萍指出,現行本來就有六項條件,符合的公司就要揭露個別董事酬金,包括近三年公司虧損;董事持股成數不足連續三個月以上;最近年度任三個月份董事、監察人平均設質比率大於50%;董監酬金占稅後淨利超過2%,且個別董事或監察人領取酬金超過新台幣1,500萬元;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一級距者(即81%到100%);非擔任主管職務的全時員工年度薪資平均數未達新台幣50萬元者。
符合現行需揭露個別董事酬金六大條件的上市櫃公司有652家,另外有294家是自願揭露個別董事酬金,即有946家公司已採個別揭露,其他公司多是採級距揭露,這次修正後,揭露家數即可能近1,200家,約占上市櫃公司65%以上。
高晶萍並宣布,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規劃,資本額逾100億元的119家公司已開始提前申報年報,明年開始「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也要提前至股東會召開日14日前申報年報,新增386家要提前申報。(魏喬怡、戴瑞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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