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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小資族來說,兩個月一次的統一發票對獎可是件重要的事,不過常有中獎民眾錯過領獎期限,與小確幸擦身而過。網友好奇,過期沒領的發票還能領獎嗎?財政部解答「真的不能再領囉!」而為了避免悲劇上演,財政部也分享懶人大絕招,供民眾參考。
過期就是過期! 財政部分享「不忘記領獎」絕招
「過期沒領的發票,真的不能再領了!」為了避免悲劇上演、再忙也不怕忘記領獎,財政部透露一招懶人大絕招。
財政部表示,開獎前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領獎設定」頁面啟用匯款,只要一次設定領獎帳戶,未來存入手機條碼(含已歸戶載具)的雲端發票如果中獎,獎金就會在領獎首日(遇例假日順延至次一營業日)自動入帳,此外還能省印花稅。
財政部特別提醒,若在開獎25日當日以後設定,下期開獎才會啟用自動匯款。若匯款失敗,平台將發送E-mail通知,請依信件指定日期前至平台確認並修改領獎帳戶資料以利再次匯入。
(財政部分享懶人大絕招,不再錯過中獎發票。圖/財政部提供)
根據財政部賦稅署公告,統一發票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的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逾期即不能發給,例如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月6日至7月5日,但領獎期限的最後一天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例假或國定假日,則可以順延一天給獎。
※本文授權自台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