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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韓國)公告受韓國金融委員會裁罰
元大金
發言人:翁健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811999
符合條款:第26款
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3/06/11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元大證券(韓國)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韓國金融監督局於112年辦理綜合檢查,發現元大證券(韓國)新設及裁撤分公司有漏未向 主管機關中一單位提報之情事,經韓國金融委員會核處罰鍰。
4.處理過程:元大證券(韓國)已擬具相關改善計畫,並於113年6月11日自行繳清罰鍰。
5.處分情形:核處罰鍰韓圜4,320萬元;於113年6月11日(含當日)前自行繳納罰鍰者,可適用減免20% 罰鍰之規定(即改為繳納韓圜3,456萬元)。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0元; 韓圜43,200,000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韓圜3,456萬元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元大證券(韓國)已增訂作業檢核機制強化控管,並將落實執行。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韓圜4,320萬元約當新台幣101.9萬元;韓圜3,456萬元約當新台幣81.5萬元。 本公告匯率換算以韓圜兌新臺幣以0.02359為準。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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