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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尚志資產開發(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授權其董事長處分不動產相關事宜
大同
發言人: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02-25925252轉3780
符合條款:第51款
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3/02/07
2.公司名稱: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尚志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不低於估價報告書所示特定價格之金額 ,與潛在交易對象商議本次處分台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之不動產交易內容及所需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項處分不動產之授權,亦經母公司大同公司113年2月7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決議通過。
(2)交易條件及相關資訊將於實際出售後另行公告。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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