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廣告...
美食按個讚
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暨股票發放事宜。
皇翔
發言人:游玉華
發言人職稱:財務部副總
發言人電話:23882898
符合條款:第51款
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7/29
2.公司名稱:皇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前已訂定自114年06月27日至 114年07月28日下午3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自114年07月28日下午3時30分停止繳納 並喪失其權利。
(2)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所認購之股數,預計於114年8月8日劃撥至股東及 員工指定之集保帳戶。
(3)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67號B1,電話:02-2586-585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網站之報價皆為延遲資訊,僅供使用者參考用不做為投資建議,本公司不對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
台股資料來源以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為準;美股報價由TradingView提供,使用本網站資訊服務前,請您詳閱服務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