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周至元
董事黃庭洋
獨立董事王庭鴻
獨立董事鄭涵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24,714,57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41,054權),
佔出席總權數92.34%
反對權數13,526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3,526權),
佔出席總權數0.05%
無效/廢票權數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
佔出席總權數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2,034,327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986,813權),
佔出席總權數7.60%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周至元職稱:董事
黃庭洋職稱: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周至元職稱:董事
北京瑞愛鑫生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庭洋職稱:董事
北京金遠見電腦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北京瑞愛鑫生醫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廣德大街20號院8號樓7層728室
北京金遠見電腦技術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三街9號金隅嘉樺大廈A座12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北京瑞愛鑫生醫科技有限公司:
物聯網設備、家用電器、醫療器械、金屬材料銷售。
北京金遠見電腦技術有限公司:
電子計算機、文書處理器之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