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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林坤禧先生
(2)董事:聯合再生能源(股)公司代表人:洪傳獻先生
(3)董事:玖旺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城翠蓮女士
(4)董事:黃建中先生
(5)董事:和順興智能移動有限合夥代表人:李博甯先生
(6)董事:王逸民先生
(7)獨立董事:翁明正先生
(8)獨立董事:邰中和先生
(9)獨立董事:劉尚志先生
(10)獨立董事:曾棟樑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14年6月24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且出席
股東表決權過半數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獨立董事:邰中和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上海合晶硅材料(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2)VNETGroup,Inc.獨立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上海合晶硅材料(股)公司/上海市松江區長塔路558號
(2)VNETGroup,Inc./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東路1號M5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上海合晶硅材料(股)公司/半導體矽晶片研發、生產及銷售
(2)VNETGroup,Inc./互聯網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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