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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星宇投資有限公司。
(2)法人董事代表人:能率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俊毅。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星宇投資有限公司: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2)能率創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俊毅:毅承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3~117/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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