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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薛東都
(2)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榮廷
(3)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君毅
(4)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宗池
(5)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城聰
(6)台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宇聲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1~117/06/1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
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薛東都董事、葉榮廷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職稱:董事姓名:薛東都
擔任大陸地區事業名稱職務
上海全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職稱:董事姓名:葉榮廷
擔任大陸地區事業名稱職務
上海全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普陀區真南路829號1樓F座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餐飲投資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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