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劉志平/董事
(2)優盛醫學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文德蘭/法人董事
(3)優盛醫學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張淑娟/法人董事
(4)生達化學製藥(股)公司法人代表人范滋庭/法人董事
(5)鄭振文/董事
(6)葉翠雯/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劉志平
(2)法人董事:優盛醫學科技(股)公司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劉志平
(1)優盛醫療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2)尚鈞醫療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優盛醫療電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區外岡鎮滬宜公路6018號-1
(2)尚鈞醫療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滁州市蘇滁大道68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優盛醫療電子(上海)有限公司:醫療器械銷售
(2)尚鈞醫療科技(安徽)有限公司:醫療器械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法人董事:優盛醫學科技(股)公司
(1)優盛醫療電子(上海)有限公司:美金756萬/100%
(2)尚鈞醫療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美金600萬/10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