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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事實發生日:114/06/09
2.公司名稱:順天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2年11月17日接獲上海仲裁委員會通知書,申請人江西濟民可信集團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濟民可信)針對其於108年12月2日與本公司所簽訂的LT1001長效止痛針劑
中國地區「授權許可協議」,望雙方就該協議中部分授權金及研發費用之分攤基礎進
行釐清。
本案仲裁結果為雙方終止該「授權許可協議」,本公司取回授權並返還濟民可信部分
其已支付之款項,人民幣1,750萬元。
6.因應措施:
本公司之收入認列係依據「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原則辦理,上述返還金額係屬未認
列之收入,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案文書案號:
(2023)滬仲案字第6409號。
(2)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造成重大影響。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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