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廣告...
非凡最前線
本公司終止與EyenoviaInc.之授權合作協議合約
台新藥
發言人:魏景成
發言人職稱:商務暨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02)27557659
符合條款:第10款
字級:
A+
A-


1.契約或承諾終止日期:114/06/06
2.契約或承諾內容:本公司於112/08/16與Eyenovia,Inc.簽署APP13007於美國之獨家授 權合約,授權APP13007(丙酸氯倍他索點眼懸液劑0.05%)在美國市場的商業化權利。
3.契約或承諾相對人:Eyenovia,Inc.
4.與公司關係:無。
5.終止之原因:
(1)本公司APP13007於美國之銷售自2024年11月起,即受Eyenovia,Inc.營運狀況之影 響,導致本公司之產品在美國銷售進展緩慢。
(2)經本公司與Eyenovia,Inc.協商溝通,Eyenovia,Inc.已將APP13007之美國藥證移 轉回本公司。
(3)為確保本公司APP13007能盡快改善於美國之銷售,在Eyenovia的同意與支持下, 本公司積極探尋其他潛在授權對象,獲得在美國擁有超過15種FDA已批准的品牌眼藥 在眼科藥物具領導地位的HarrowInc.對授權引進本公司產品之高度興趣。
(4)經本公司多方面比較這兩個公司的合作條件與銷售能力後,決定與具深厚市場經 驗及具備突出銷售能力的HarrowInc.合作進行APP13007於美國市場的商業化,故本 公司經與Eyenovia雙方合意並按合約相關規定提前終止與Eyenovia,Inc.的獨家授 權合約。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業已取得之簽約金及里程碑金依合約無須退還,在終止與Eyenovia,Inc.之 授權並同時授權予HarrowInc.後,應對促進本公司APP13007於美國之銷售有明顯助 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網站之報價皆為延遲資訊,僅供使用者參考用不做為投資建議,本公司不對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
台股資料來源以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為準;美股報價由TradingView提供,使用本網站資訊服務前,請您詳閱服務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