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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最前線
公告本公司接獲起訴狀
聚恆
發言人:周曉艷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6-2022202
符合條款:第2款
字級:
A+
A-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重訴字第190號
4.事實發生日:114/06/0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長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儲能電池予本公司並承攬相關 之工程。惟該產品未達合約預定效用,且履約過程未見具體改善措施,致使我方對其 改善能力產生疑慮。因此,雙方就電池產品品質、驗收、合約義務及保固等相關事項 尚有爭議,本公司基於保全自身權益,已暫停支付尾款及部分應付款項,並於113年 1月22日提起訴訟,標的金額新台幣202,238,392元,且該訴訟進行中。 長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訴請本公司給付共計新台幣139,389,469元。
6.處理過程:將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需依判決結果而定。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將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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