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6/04
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位於內湖區建案,因顧及地工施工階段之安全性,以致施工管制時段
仍有施工之情事,而有違反臺北市建築工程施工時段管制辦法、建築法
第67條及89條規定,本公司承造廠商於今日收到台北市政府公文,予以
停工並裁罰之處分。
4.處理過程:該案目前已停工,承造廠商擬具改善計畫申請復工中。
5.處分情形:承造廠商於今日收到台北市政府公文裁罰新台幣參萬元,並予以停工。
6.是否遭裁處罰鍰:否
7.裁罰金額(元):否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初步評估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請承造廠商擬具復工計畫書,並報經主管機關會勘後,再予復工。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