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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最前線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邦泰
發言人:洪敬程
發言人職稱:行政管理處執行協理
發言人電話:04-25384121#3511
符合條款:第21款
字級:
A+
A-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宏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李季寰
(3)獨立董事:洪仁杰
(4)獨立董事:王俊惟
(5)獨立董事:林志鴻
(6)獨立董事:鄭明正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 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含獨立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職務之期間內。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 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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