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代表董事:簡志誠、伍勝園、簡立峰、鄭光遠
獨立董事:林世銘、杜奕瑾、黃育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機構
簡志誠: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董事
伍勝園: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長
簡立峰: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AppierGroupInc.Japan獨立董事
KKDayHoldingsCo.,Ltd.Japan獨立董事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常務董事
台灣飛躍天使創投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
財團法人創業者共創平台基金會董事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鄭光遠: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林世銘:圓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杜奕瑾: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黃育仁:東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菱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訊聯基因數位(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及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14年5月29日股東常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
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