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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建舜電
發言人:黃欽基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26984882
符合條款:第21款
字級:
A+
A-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黃欽雄 董事-黃欽基 獨立董事-陳怡勳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黃欽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東莞建瑋電子制品(有)公司總經理及 東莞建儀電子科技(有)公司負責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建瑋電子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線裝(含連接器)產品為主 東莞建儀電子科技(有)公司:電腦週邊產品之加工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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