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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聖手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明泰
發言人:陳韶伶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03-5636666
符合條款:第21款
字級:
A+
A-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佳世達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其宏
(2)董事:佳世達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漢州
(3)董事:佳世達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洪秋金
(4)獨立董事:謝明得
(5)獨立董事:陳忠瑞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佳世達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其宏 鳳凰陸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敦品壹號創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敦品貳號創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政大之星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工業技術研究院董事
(2)佳世達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漢州 明基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上海費爾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邁達特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佳世達科技(股)公司代表人:洪秋金 財團法人明基文教基金會董事
(4)獨立董事:謝明得 創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大南方新矽谷推動辦公室主任
(5)獨立董事:陳忠瑞 勵學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敦品壹號創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佳世達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黃漢州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明基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上海費爾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明基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泰華路613、713號 上海費爾特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浦東新區泰華路613、713號4幢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明基生物技術(上海)有限公司:醫療器材之製造及銷售 上海費爾特科技有限公司:合成拿材料、橡膠製品研發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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