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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宋恭源董事、宋明峰董事
、張孝威董事、邱森彬董事、黃碧琴董事、薛明玲獨立董事、楊麒令獨立董事
、盧明光獨立董事、丁予康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經本公司
114年5月20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以上董事新增兼職之
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邱森彬董事、楊麒令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常州濱湖薄膜太陽能大棚有限公司-董事:邱森彬
(2)廣晟(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楊麒令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常州濱湖薄膜太陽能大棚有限公司-江蘇省武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湖路特1-3號
(2)廣晟(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濱海高新區華苑產業區開華道20號南開科技大廈主僂
604-606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常州濱湖薄膜太陽能大棚有限公司-太陽能發電設備設計製造與銷售
(2)廣晟(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電腦軟體、電腦及週邊設備、電子產品、文化用品、
體育用品、機械設備的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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