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5/14
2.公司名稱: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14年5月13日下午16:00於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記者
會說明GCEH案認列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中鼎董事會今日通過第一季財報,中鼎美國子公司(中鼎美國)提列美國Bakersfield
RenewableFuels,LLC(BKRF)專案長期應收款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約新台幣31億元,
認列所得稅利益新台幣5億元,淨影響數為新台幣26億元,第一季財報EPS因為此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而為-1.52元,新台幣對美金升值調整數將反應於半年報。所提列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金額乃依據GCEH所提供並經過主要債權人與中鼎美國的財務顧問
評估後的財務預測,以及與主要債權人協商並載錄於GlobalCleanEnergyHoldings,
Inc.(GCEH)已公告之重整支持協議(RestructuringSupportAgreement9,RSA)之還
款機制,其應收帳款預期可回收金額以折現率回推現值為新台幣167億元(美金5.04
億元),即第一季評估應收帳款可回收金額為新台幣167億元,與原帳列長期應收款再
扣除去年已提列數後之應收帳款餘額新台幣196億元,第一季提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金額約新台幣31億元(差異數為匯率換算)。未來中鼎美國會定期追蹤並確保GCEH營運
能符合預期,必要時調節預期信用減損損失之提列。
(2)中鼎財務狀況說明
中鼎連續五年新簽訂單超過1,000億元新台幣,目前在手工程案量達3,200億元新台幣,
將逐步轉換為營運資金。集團現金充足,足以支應營運需求,並獲得主要銀行額度支
持,融資計劃穩定。為強化財務結構,公司計劃盈餘轉增資及私募現金增資,輔以活
化公司資產等作為,強化財務結構
(3)中鼎美國子公司業主BKRF母公司GCEH提出重整事件原委
中鼎美國與業主BKRF於2021年5月簽訂EPC工程合約,負責將舊煉油廠轉型為
可日煉15,000桶進料的再生柴油的工廠。工程計價方式為以直接成本再外加利潤與
管理費用請款。初期工程進度和付款都順利,但隨著施工進行,因雙方對合約工作
範圍與條款的主張不同,爭議逐步擴大。
2022年7月,中鼎成立專案小組並委託律師處理。律師建議避免停工構成重大違約,
並爭取提高合約金額。經多次協商,BKRF同意調整合約計價方式,並提高合約金額下
限。工程持續進行,中鼎美國也取得其母公司(GCEH)保證,以提升我方保障。
2024年10月,BKRF不當終止合約,但表示願意繼續協商。中鼎美國則於11月26日完成
工程留置權登記,金額為美金9.24億元,並於12月就履約爭議提起仲裁仲裁。最終,
GCEH、中鼎美國與主要貸款人決定讓GCEH繼續營運逐年償付債權,並待穩定營運具合
理之企業價值後,擇適當時機處分,用以清償債權,此方式可為所有債權人創造最佳
利益。該工廠已正式生產,產品亦已順利銷售。
為避免GCEH清算風險,以便可持續營運與償債,GCEH於2025年4月16日與中鼎
美國、Vitol及主要貸款人簽署重整支持協議(RSA)並提送預先安排式重整
(Pre-arrangedRestructuring)。協議內容包括:主要債權人提供資金或服務支持;
調整債務結構,重新分配於各階層,陸續清償之;重整計畫後五年內,其重大資產交
易需要中鼎美國事先同意;同時中鼎美國將指派2名董事及1名觀察員進入GCEH之董事
會監督管理。若法院裁定通過重整計畫,則現有工程留置權將被取消,並以GCEH之財
產及權益作為擔保;若未獲裁定通過,則工程留置權將回復。此外,中鼎美國將在重
整期間提供0.75億美元工程服務以優化工廠運營,增進該廠之獲利。此投入金額有優
先受償地位,並以BKRF工廠等資產作為擔保,可確保得全額受償。
此事件後中鼎檢討並精進強風險管控,已成立風險管控室,修訂投標與合約風險控
制機制,並強化客戶付款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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