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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度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台光電
發言人:莊育清
發言人職稱: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03)4837937
符合條款:第21款
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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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董定宇 董事:宇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蔡輝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權總數:290,283,369 贊成權數:231,818,070 反對權數:9,367,111 棄權權數:49,098,188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董定宇 董事:蔡輝亮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台光電子材料(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昆山市周巿鎮金茂路985號 廣東省中山巿火炬開發區科技西路37號 湖北省黃石巿大棋大道19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銷售或生產印刷電路板用黏合片、銅箔基板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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