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5/08
2.公司名稱:本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為配合子公司三雄營運發展及為符合申請股票上市(櫃)法令規定,於申請股票
上市(櫃)前,本公司對三雄持股需降至70%以下,且上市(櫃)掛牌時本公司及
子公司,以及前開公司之董事、監察人、代表人,暨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
總額10%之股東,與其關係人總計持有三雄之股份不得超過上市(櫃)掛牌時
已發行股數之70%,所規劃未來申請股票上市(櫃)之股權分散,擬在維持本公司
對三雄控制力之情形下,本公司得辦理釋股以及放棄全部或一部現金增資
得認購股份。
(二)截至114年4月30日止,本公司持有三雄5,000,000股,持股比例100%。
為配合三雄申請股票上市櫃規劃之股權分散規定,三雄之後每次辦理現金增資
每股認購價格不得低於三雄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每股淨值
或最近一次交易價格,若本公司擬全數或部分放棄原股東依持股比例得認股之權利
,並將放棄之認股權利轉讓予本公司全體股東,將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
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同意由三雄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三)三雄擬於114年第三季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
新臺幣10元,計增加股本新臺幣15,000,000元,預計每股以新臺幣36發行,
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臺幣54,000,000元,實際價格依三雄董事會決議並遵照
前條規定辦理。除依公司法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225,000股由三雄及
三雄公司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1,275,000股由三雄原股東
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有比例認購。
(四)本公司擬全數放棄原股東得認購之股份合計1,275,000股,該認股權並全數
轉讓予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優先認購。以本公司截至114年4月22日
已發行股份97,752,315股計算,暫訂本公司原股東每仟股得認購三雄13.0432股,
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部分,同意由三雄董事會授權其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前述符合資格之股東係指在可認購三雄現金其增資股份時,
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且依其所載持股數按比例
計算得認購三雄現金增資普通股股數達壹股(含)以上者,不足壹股者無條件捨去。
前述認股比例如因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買回庫藏股或轉讓庫藏股或
行使員工認股權等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本公司
董事會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以上辦理放棄三雄現金增資認購等相關事宜,提請本公司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