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A+
A-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力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orceMOSTechnology,Co.,Ltd)
被告: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ASUSTeKComputer,Inc.)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22-CV-00460-JRG
4.事實發生日:114/05/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客戶因使用本公司提供之MOSFET產品,而於華碩公司
(終端客戶)涉及侵害原告專利。
華碩公司於訴訟期間之相關訴訟費將由涉及之數家MOSFET供應商共同分攤之。
6.處理過程:華碩公司之訴訟案雖經陪審團裁決侵權,華碩公司仍將循法律程序提起上
訴,故本公司於第一季財務報告已先將此訴訟程序可能須分攤之訴訟費用予以估列入
帳,帳列其他應付款項。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認列相關訴訟費用影響本季EPS約(1.15)元。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持續偕同終端客戶提出事證,以證明公司產品未涉及
侵權,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業績持續穩健成長,此訴訟案對本公司
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