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5/06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間接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585,17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因土地建廠代墊款項轉列為其他應收款項產生資金貸與情事,
但長泰金蘋果營收尚小,目前難以再增加註冊資本額,
故無法即刻透過注資以還款,擬新增資金貸與額度。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700,00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30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限額及淨值係採用2025年第一季合併資產負債表之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之權益計算。
2.(註三)資金貸與餘額係原於2024年8月28日金麗集團控股有限公
司資金貸與子公司金蘋果(香港)有限公司新台幣4億元,及金蘋果
(香港)有限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金蘋果(中國)有限公司新台幣4億
元,及2024年6月11日金蘋果(中國)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長泰金蘋果
實業有限公司新台幣4.5億元,加計本次金蘋果(中國)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公司新台幣4.5億元計算而得。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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