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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5
2.減資緣由: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四項規定,本公司第九次買回庫藏股應於買回之日起
五年內將其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股數,應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780,000元
4.消除股份:78,000股
5.減資比率:0.13%
6.減資後股本:577,057,5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4/05/22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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