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
A+
A-
1.事實發生日:114/05/02
2.發生緣由:
(一)因上次董次會決議發行114年度員工認股股數總數已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總數。
(二)擬修訂本次員工認股權股數由原1,500單位改為1,3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
認購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由原1,500,000股改為
1,300,000股,其餘辦法不變。
(三)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因應措施:原114/3/7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數由原1,500單位修改為1,300
單位。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