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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鴻海
發言人:巫俊毅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2268-3466
符合條款:第14款
字級:
A+
A-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6.4元(含稅)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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