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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4/04/24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
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吳章秀
/本公司獨立董事;?逸奇/本公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審查有關本公司處分重要子公司HIGHTEKHARNESS
ENTERPRISECO.,LTD.(SAMOA)擬規劃提前完成股權轉讓事宜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1)有關
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以及業務規則第15條之11。
議案紀錄提到的櫃買中心114.3.24函文亦為相同意旨。請應注意上開規定。
(2)若有業務規則第八條之一第二項之情形,亦請公司一併注意。
(3)另有無業務規則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二十款之情形,應該注意,以維護股東權益
綜上3點,審計委員對此案採保留意見。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長說明,謝謝兩位獨董提的寶貴意見,
公司其實了解法規的現況,然誠如提案說明,基於公司目前財務考量及積極遴選會計師
簽核本公司財報作業需要,不得不為如此作為,否則9月底後公司仍會面臨被終止上櫃
之風險,另外面鑒於中美關稅發展考量,未來大陸電子事業存在極高風險,
公司處分大陸電子事業股權後收回資金一方面可改善財務,
另一方面可積極發展新事業體,期能再為公司及股東創造收益,
我們會積極與主管機關說明爭取認同,希望能爭取上櫃公司之生機,
盼獨董及董事們能給予支持。
- 資料來源: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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