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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處份重要子公司HIGHTEKHARNESSENTERPRISECO.LTD.(SAMOA)股權事宜
樺晟
發言人:魏孝秦(暫代)
發言人職稱: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02)2782-5881
符合條款:第51款
字級:
A+
A-


1.重要子公司名稱:HIGHTEKHARNESSENTERPRISECO.,LTD.(SAMOA)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比例(或出資額)或喪失控制力):降低持股比率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 、方式、降低持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發生日期:114/4/24 發生原因:一方面可改善公司財務,另一方面可積極發展新事業體 方式:轉讓出售股權 降低持股比例:本公司剩餘持股37.04%,執行後降為0% 交易總金額:美金10,000仟元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依據雙方簽立之協議書 辦理,預計時程為114/4/28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A公司(基於 本次轉讓股權協議設有保密限制條款,A公司是電子零組件製造之團隊)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無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處分損益 依近期財務報表計算,未來實際影響數將以本公司依規定公告之財務報告為準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44.5%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持股比例:0%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無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櫃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無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櫃:不無是否符合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5條之11之虞, 希望能爭取上櫃公司之生機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14/04/24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
(1)有關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以及業務規則 第15條之11。議案紀錄提到的櫃買中心114.3.24函文亦為相同意旨。 請應注意上開規定。
(2)若有業務規則第八條之一第二項之情形,亦請公司一併注意。
(3)另有無業務規則第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二十款之情形,應該注意,以維護股東權益。 綜上3點,審計委員對此案採保留意見。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4
16.董事會決議內容:董事長說明,基於公司目前財務考量及 積極遴選會計師簽核本公司財報作業需要, 不得不為如此作為,否則9月底後公司仍會面臨被終止上櫃之風險, 另外面鑒於中美關係發展考量,未來大陸電子事業存在極高風險,公司處分 大陸電子事業股權後收回資金一方面可改善財務,另一方面可積極發展新事業體, 期能再為公司及股東創造收益,我們會積極與主管機關說明爭取認同, 希望能爭取上櫃公司之生機,盼獨董及董事們能給予支持。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除2位獨立董事採保留意見外餘4位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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